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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督查了解,截至9月底,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较好的是孝义、中阳、岚县,比较滞后的是交城、离石、兴县。

  二、存在问题

  综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县(市、区)普遍没有编制、评审、报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划。

  2、不少县(市、区)的部分区域仍然存在土小污染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的现象,如兴县、临县时至9月22日仍然有土焦、改良焦在违法生产,交城县水峪贯近20户小选矿、文水县南庄镇10户土炼油、孝义市有100多支倒焰窑继续违法生产,污染十分严重。

  3、离石、柳林、汾阳、中阳、临县、兴县、方山等县(市、区)仍有大量的仿“三佳”焦炉继续违法生产,给周围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当地政府对此态度不坚决,措施不过硬,存在互相攀比,等待观望现象。

  4、已列入省政府焦化行业分类处置名单、符合焦化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不在环境敏感区的项目,环保配套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年底很难完成治理任务。如交口道尔煤业焦化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投产,而与之配套的生化处理系统、地面除尘站至今未建成;离石中吕焦化项目早已建成投产,但地面除尘站和生化处理系统至今未完工;其他各县也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

  5、由于各县(市、区)对本辖区内的限期治理项目及挂牌督办企业监管不够到位,执法力度也不是很到位,市、县两级挂牌督办企业的环境问题有相当一批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如交城华鑫、晋阳、金桃园,离石中吕、粮裕焦化,楼桥水泥,中阳众鑫水泥,交口兴荣冶炼等企业治理进度非常缓慢。

  6、有关县(市、区)对文峪河、三川河、湫水河、岚河沿线的重污染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大,手段不够硬,措施不坚决,效果不明显,存在着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

  为此,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和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必须在这次督查过后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尽快对已经划定的水源地保护区编制规划,抓紧评审,上报审批。

  第二,进一步加大对辖区范围内土小污染企业的打击力度,绝不允许土小污染企业在我市辖区内泛滥,对以土焦、改良焦为重点的土小污染企业必须做到发现一处,坚决取缔一处。对已经取缔的区域,也要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防止污染反弹责任制,坚决杜绝污染反弹。市监委、市环保局要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兴县等地土焦、改良焦死灰复燃问题进行专门查处,抓住典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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