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费[2007]119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核准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特殊专业的函》(津教委财[2007]17号)收悉。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收费标准的函》(津价费[1999]386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07年新增设的4个专业学费标准为:管道工程施工、酒店管理(邮轮乘务)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按照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执行,海事管理专业按照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执行。
二、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所收学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全部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费时使手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