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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攻坚年实施方案

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攻坚年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晋政发[2006]1 5号)精神,按照市委二届二次全会《关于加快和谐发展构建和谐吕梁的决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将2007年度定为我市“环境保护攻坚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区域限批”政策和全省推进“蓝天碧水工程”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增量一步到位、存量逐步削减”的全市环保工作总要求,集中力量对全市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环境污染实施全面整治,加快实施全市“蓝天碧水”工程,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吕梁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打造富庶文明、生态良好、山川秀美新吕梁。

  二、目标任务

  通过“环境保护攻坚年”具体措施的实施,使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好转,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较大幅度削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实现三年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五年跨入国家环保工作先进市行列奠定坚实基础。为确保这一总体目标如期实现,提出以下具体目标:

  (一)吕梁市区二级以上天数保证完成 215天,力争达233天;交城、文水、汾阳、孝义、中阳、柳林、交口、岚县、方山、石楼城区二级以上天数达195天以上;临县、兴县城区二级以上天数达180天以上;

  (二)文峪河南姚断面、三川河薛村断面地表水水质达V类功能标准,达标率30%;

  (三)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全市SO2排放量控制在8.85万吨,同比下降1.94%;COD控制在3.31万吨,同比下降2.65%;万元产值污染物排放量同比下降1 0%;

  (五)吕梁市区集中供热面积增加7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70%;城市气化率达92.6%;烟控区覆盖率达65%;

  (六)吕梁市区、孝义市区污水处理厂6月底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率达40%,回用率达10%;岚县污水处理厂4月底正式运行,污水处理率达50%,回用率达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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