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在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创新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将服务业作为全市新一轮利用外资的重点,全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30%以上,引进世界500强及知名公司6家以上。加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全年吸引50 家海内外公司来成都建立服务外包企业,实现软件及服务外包出口超过1亿美元。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来成都设立中国总部、区域性总部以及研发、采购、结算、投资等功能性中心,引进知名中介咨询等高端服务业企业3家以上。
二是优化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力争全年新增有出口实绩企业240家以上,培育出口上亿美元企业2家以上。扶持出口型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培育年出口额上千万美元的出口型服务贸易企业2家以上。培育和发展30个市级自主出口品牌,争取10个品牌进入省级出口品牌,力争我市国家出口名牌实现零的突破。
三是加强合作,拓展外经发展空间。培育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1000万美元以上、或外派劳务500人次以上外经合作重点区(市)县5个。培育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1亿美元以上企业1家;引导企业投资设立境外生产型项目5个。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成都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发展措施;研究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审议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将“三新”突破年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重点项目分解到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市)县,明确目标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有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并确定重点项目联络员,负责跟踪、收集、反馈项目情况。
(三)抓好重点项目促进。强化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的领导分工调度,由相关市领导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的问题,推动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加快实施。
(四)建立月报和季报制度。加强目标跟踪和情况收集。对列入“三新”突破年服务业重点项目,市级有关部门要督促相关的项目业主通过成都市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负责对项目业主报送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并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前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商务局。
(五)加强指导协调。市级部门要建立领导定点联系区(市)县制度,帮助指导区(市)县开展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将项目推进中需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报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汇总报分管市领导协调。
(六)加强目标督查。对“三新”突破年的主要目标、工作重点、重点项目,采取平时抽查、季度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由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