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宣布失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新”突破年增创服务业新优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7]3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新”突破年增创服务业新优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三新”突破年增创服务业新优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新”突破年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7〕11号),现就全市“三新”突破年增创服务业新优势,实现服务业新突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经济运行目标。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其中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
(二)产业发展目标。旅游总收入增长19%以上,入境旅游人数增长30%以上,旅游外汇收入增长30%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商贸流通业实现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以上,其中餐饮业实现零售额增长14%,连锁经营实现销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3%,进出口总额增长20%以上;会展业增加值增长23%以上,全年举办展会200个以上,其中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展会5个,大型展会规模同比增长20%;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销售收入增长35%以上;物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新建设20万平方米的标准化仓储设施;新开通1-2条国际直飞航线。
(三)培育大企业目标。培育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旅游企业15个,其中3亿元以上的企业1个;培育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文化企业(单位)2个,其中5亿元以上的1个;培育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商贸流通企业5个,其中30亿元以上的2个。培育年交易额20亿元以上商品批发市场7个,其中50亿元以上的3个;培育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15个;培育5户营业收入过亿元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城乡一体化和重大产业化项目筹措建设资金40亿元;治理水污染融资12亿元;新增中小企业贷款5000万元。
(四)招商引资目标。实际使用外资增长30%以上,到位国内市外资金增长30%以上。新引进5户知名的物流企业入驻成都;引进5个投资过亿元的物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