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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减负办关于成都市2007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五)认真做好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全面清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收费项目,规范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检验、检测和评比、达标、表彰等行为,清理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严肃查处向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乱收费行为。
  (六)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进一步清理复查已撤销的收费站收费设施拆除情况;对已取消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继续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加强对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七)继续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认真对待企业、群众投诉的案件和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成都工业网站的专栏里曝光违规案件。
  二、任务分工
  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抓好国务院、省政府、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政策法规和指示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组织好重大案件的查处。主管减负工作的领导要对本区(市)县和本部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总责;要结合市经委(市减负办)下达的2007年减负专项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认真做好目标督查、跟踪监控工作,确保全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的实现。
  由市经委(市减负办)牵头,会同市纠风办和市政府法制办,全面组织实施2007年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计划;会同市纠风办建立成都市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通过成都工业网站企业治乱减负专栏和工业企业服务热线,协调解决各种投诉、举报,开展减负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区(市)县减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由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继续抓好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公示工作。
  由市交委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建委等部门继续抓好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整顿道路站点和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等工作。
  由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及协会、学会、研究会进行整顿和规范,建立正常的中介服务收费秩序;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治理行业内中介机构不规范行为。
  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继续深入开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减负“回头看”活动;抓好农产品加工业的治乱减负工作;坚持和完善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制度,及时协调处理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
  由市国资委牵头,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规范改制和社会职能剥离的相关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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