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经费
市就业实名制工作人员、办公及设施经费、专项活动经费:所需经费纳入原所属机构部门预算。
区(市)县就业实名制工作人员、办公及设施经费、专项活动经费:所需经费纳入原所属机构部门预算。
街道(乡镇)就业实名制工作人员、办公及设施经费、专项活动经费:所需经费纳入原所属机构部门预算。
社区(村)就业实名制工作人员、办公及设施经费、专项活动经费:社区(村)就业实名制工作人员、办公经费由其所属街道(乡镇)按年纳入其社区(村)部门预算。
七、工作职责
市就业实名制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就业实名制工作标准;负责制定全市就业实名制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负责指导区(市)县就业实名制工作机构建设;负责对全市就业实名制工作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及考核;负责全市实施就业实名制工作人员的培训方案制定及实施有关培训;负责全市就业实名制信息网络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负责全市就业实名制信息网络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制定全市就业实名制有关数据统计报表的设计及统计操作规范;负责收集并汇总区(市)县就业实名制统计报表。
区(市)县就业实名制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就业实名制工作方案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辖街道(乡镇)就业实名制工作机构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就业实名制工作实施的指导、督促、检查及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就业实名制工作人员的培训方案制定及实施有关培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就业实名制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及上报。
街道(乡镇)就业实名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就业实名制工作计划的执行;负责指导本辖区内社区(村)劳动保障站建设;负责本辖区内实施就业实名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失业人员、有转移输出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提供用工信息,推荐就业(通过成都市劳动力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使用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及劳动保障所、站收集的用工信息);负责本辖区内的就业实名制报表统计及上报。
社区(村)就业实名制工作机构:负责调查采集居住在本社区(村)内的城乡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失业、转移、输出及务农等状况数据;负责将调查采集的数据录入到成都市劳动力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中;负责对本社区(村)内的失业人员、有转移输出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提供用工信息,推荐就业(通过成都市劳动力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使用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及劳动保障所、站收集的用工信息);负责本社区(村)的就业实名制报表统计及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