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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标准的通知

  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无一人就业,仅靠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费或抚恤金维持基本生活的城镇家庭。
  就业困难对象:是指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夫妻双下岗或双失业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的失业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
  农村富余劳动力:是指户籍地在成都市未实施城镇化建设的区域、年龄在男16至59周岁或女16至49周岁具有劳动能力、有脱离家庭承包土地参与法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收益愿望的人员。包括已转移(输出)就业及未转移(输出)但办理了《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证》的劳动者。
  转移就业:是指户籍地在成都市未实施城镇化建设的区域或户籍地在非成都市的未实施城镇化建设的区域但在成都市居住、年龄在男16至59周岁或女16至49周岁、参与法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收益且收益主要来源为通过提供劳动、技术等从他人(含法人和自然人)处获得的人员状态。
  输出就业:指处于转移就业状态的人员在为他人(含法人和自然人)提供劳动、技术并取得收益的发生地不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一级行政区域的状态。
  务农:是指户籍地在成都市未实施城镇化建设的区域、年龄在男16至59周岁或女16至49周岁、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实际经营家庭承包土地或代理经营其他家庭承包的土地并获得土地经营收益,土地经营收益为其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状态。
  三、组织机构
  市就业实名制工作办公室:市就业实名制工作办公室为非独立核定人员编制的工作机构,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其常设机构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工作机构设在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区(市)县就业实名制工作办公室:区(市)县就业实名制工作办公室为非独立核定人员编制的工作机构,由区(市)县劳动保障、公安、统计、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组成,其常设机构设在区(市)县劳动保障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其工作机构设在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或就业处)。
  街道(乡镇)就业实名制工作办公室:街道(乡镇)就业实名制工作办公室为非独立核定人员编制的工作机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公安、统计、教育、民政等有关人员组成,其常设机构和工作机构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
  社区(村)就业实名制工作机构:社区(村)劳动保障站为本辖区内的就业实名制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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