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换届调整为契机,及时选拔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在换届工作中,没有按要求配备女干部的人事安排方案,原则上不予审批。本地没有合适女干部人选的,要通过交流解决。个别单位一时配不上女干部的,要把名额空出来,等条件成熟时,及时补配。届中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出现空缺时,要及时补充,保证领导班子中始终有女干部。
注重选拔正职女干部。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女干部,要敢于放到正职领导岗位上;对缺乏全面领导工作经验的女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先安排担任常务副职进行锻炼,成熟后再提拔到正职领导岗位;对少数工作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下一级党政正职女干部,可直接选拔到上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担任正职。
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正确处理坚持干部标准与优先选拔女干部的关系,在遵循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下,对选拔任用女干部予以明确的政策支持,能够直接使用的不搞过渡,能够胜任实职的不安排虚职,能委以重任的不放在一般性领导岗位上,能够破格提拔的不搞按部就班。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女干部,在适合女干部特点的岗位上优先安排女干部,在女同志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优先选拔女干部,在应配未配女干部的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配备女干部。同时,注意选拔优秀年轻女干部、少数民族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女干部。
3、加强后备女干部和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扩大女干部的来源
按照中央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抓好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比例。着眼于领导班子建设目标和现实需要,重点掌握一批能够担任党政正职以及近期可以进领导班子的女干部名单。对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要落实培养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备用结合。加强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保证有充足的女干部来源。坚持政策引导,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高校女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坚持男女平等,一视同仁。有计划地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女性比较集中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单位任职,充实基层女干部队伍。重视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落实街道、镇妇联主席、副主席相应的职级待遇,充分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在机构调整撤并中,要注意保持基层女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4、立足于保持党员先进性,切实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做好在青年、生产一线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女党员工作,保持新发展党员中女党员的规定比例。在农村,注意将文化程度较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富本领较强,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的优秀女青年发展入党。在企业,注意将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在重要、艰苦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实现再就业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妇女发展入党。在学校、科研院所等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单位,要注意在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女党员。重视做好街道社区、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女党员发展工作,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增强党组织影响力。继续做好在机关部门中发展女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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