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新增加公务员和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均不低于30%。
7、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比例不少于20%,男女两性后备干部的使用比例相当。
8、各级党代会代表、人代会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25%,并在上一届基础上有所提高。
9、鼓励女性积极参与基层民主选举,力争各社区(村)党支部、居(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各有1名女委员;社区(村)党支部正副书记、居(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中有一定数量的女性。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总体要求,根据女干部的特点和需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突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点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她们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以履行岗位职责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和相关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女干部的业务素质。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开展教育培训,鼓励女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习。
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实践锻炼力度,切实提高女干部的组织领导能力。坚持立足岗位,给女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大胆放手使用,充分发挥她们的聪明才智,提高她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努力为女干部提供多岗锻炼的机会,鼓励和支持她们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间交流任职,进行多领域、多环境、多层次的实践锻炼。选派更多的女干部参加挂职锻炼,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女干部,要积极选派到上级部门尤其是重要综合部门任职或挂职锻炼,使她们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和现代眼光;对长期在领导机关工作的女干部,要有计划地选派到基层任职或挂职锻炼,使她们进一步了解民情,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2、加大选拔任用力度,使更多的优秀女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做好女干部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注意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中,适当增加定向选拔女干部的岗位和名额。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不仅要从党政机关,也要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选拔女干部,促进“三支队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之间女性人才相互流动、合理配置。注意选拔任用更多熟悉经济管理、财政金融、法律、信息技术、社会工作等方面知识的女干部,切实改善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