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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07-2011年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规划》的通知


  2、坚持标准,加大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力度

  选拔党外干部要着重把好政治关,把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首要条件。选拔担任政府及司法等机关领导职务、进行实职安排的党外干部,应严格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资格及程序,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注意选拔那些既有业务专长和代表性,又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党外干部。要充分考虑党外干部的特殊性,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党外干部,防止为达到结构和数量要求而降格以求。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开选人渠道,面向全社会开放式举荐党外人才,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团体推荐党外干部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在做好从科教文卫系统特别是高等院校选拔党外干部的同时,注重从民主党派领导成员及工作骨干、无党派代表人士和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选拔党外干部,积极探索从新的社会阶层和留学回国人员中选拔优秀党外人才担任领导职务。改进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积极运用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优秀党外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选拔任用党外干部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党外干部,可选拔担任部门(单位)的行政正职。

  各区县、各部门要对照规划目标认真抓落实,凡明确安排党外领导干部的,要确定专门职数;对现领导班子中没有党外干部的,在领导班子出现缺额时,应优先配备党外干部;职数已满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予以充实,在领导班子调整时再过渡到规定职数;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采取先兼职的办法配备;本地难以产生合适人选的,采取异地交流、公开选拔等方式选配;一时选配不上的,应留出空额待以后增补。区县领导班子换届时,要通盘考虑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注意安排党外干部人选,换届人事安排方案中没有党外干部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3、加强培养教育,提高党外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切实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教育培训内容上,要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多党合作的光荣历史和老一代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的优良传统,教育和帮助党外干部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始终与我们党同心同德,为共同的事业而努力奋斗。加强以履行岗位职责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和相关能力的培训,认真组织党外干部学习市场经济、依法行政、领导科学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教育培训措施上,要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岗位轮训和在职定期培训制度,大规模地培训党外干部。依托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和行政学院,至2011年,对全市科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分层次地普遍轮训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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