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市总工会、妇联、科协、社科联、文联等群众团体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党外人士担任专职或兼职领导职务。
7、市属高等院校、医院、科研院所和企业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
三、工作措施
1、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把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健全完善培养选拔制度,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大力实施“十百千党外人物工程”,着力培养市管领导职位党外后备干部三十名左右,局、区(县)管处(科)级领导职位党外后备干部百名左右,党外代表人物千名左右,为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工作需要,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党外干部应逐步达到10%以上,努力形成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合理的年龄、专业和知识结构。年龄上,要形成梯次,党外后备干部应以40岁左右的为主体,既要有比较成熟、近期能提拔使用的人选,又要有比较年轻、有发展潜力的培养对象。专业知识上,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及一定的专业技能,既要有在科教文卫等领域有所造诣的专家学者,又要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善经营会管理、在本职岗位作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充分考虑党外干部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推荐党外后备干部人选。对那些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中暂时不能提拔使用、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党外优秀年轻干部,可按规定程序列入相应的后备干部名单。把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与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培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新产生的代表人物和领导骨干,把其中符合条件的纳入党外后备干部名单。重视和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在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认真研究和把握党外干部的成长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对“十百千党外人物工程”培养对象进行分类,确定培养层次,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进行全面培养。重点做好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培养党外代表人物和领导骨干,调整补充培养对象。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定期对党外后备干部进行考核,适时提出使用调整意见。今后,党外干部一般应从“十百千党外人物工程”培养对象中选拔。建立健全党外后备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使党外后备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