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战略。
1.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城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和谐成都建设。
2.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培养受教育者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努力培育名教师和名校长,促进成都教育整体水平和教育品质提高。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显著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构建适应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发展幼儿早期教育、城乡社区教育和地方高等教育。形成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人口分布相协调的高、中、初等普通与职业教育的合理布局,基本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平民教育保障体系,切实保障进城就业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主要目标。
(1)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以上,积极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满足社会对0-6岁婴幼儿学前教育的需求。
(2)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按时入学,小学六年巩固率达到99%,初中三年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大力推进小班化教学的试点工作。
(3)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充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切实满足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3-6周岁残疾儿童入园率达到50%以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全市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达到50%以上。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85%以上,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5)积极发展地方高等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适龄青年高等教育入学率保持在45%以上。各类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6万人以上。
(6)完善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制度,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初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使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在职人员能够普遍接受各种层次和形式的教育与培训。农村劳动力年培训率达到30%以上。新增劳动力预期受教育的年限达到13年。
(7)初中、小学教师本科、专科学历层次的比例分别达到75%和85%以上。具备硕士学位的高中专任教师比例不断提高。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大力开展名教师、名校长和特色学校培育工作,坚持完善优秀青年教师、教育专家培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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