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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吕政办发[2007]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市“三大工程”建设、实现“三个发展”目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涌现出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为了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

  授予吕梁市委办公厅等14个单位“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交口县安监局等7个单位“200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柳林县安监局等4个单位“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吕梁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等3个单位“2006年度抢险救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孝义市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2006年度关闭矿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吕梁市委宣传部等18个单位“2006年度支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离石区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50户企业“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授予高鹏等50名同志“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条战线的广大职工干部以他们为榜样,奋发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意识,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
  一、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二、200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
  三、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先进单位
  四、2006年度抢险救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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