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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政务信息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真实。内容真实可靠,有根有据。
  (三)准确。事例、数字、单位、引文等要确切无误。
  (四)及时。报送及时,涉及的情况、数据有较强的时效性。
  (五)全面。客观反映事件发展的全过程,既报喜,也报忧,切忌以偏概全。
  (六)深刻。透过事情的表象揭示本质和深层次矛盾,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第十条 政务信息分类
  根据政务信息的来源和用途,政务信息分为文件、刊物简报、转载信息、工作信息、工作交流和约稿信息七类。
  文件:是指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签发的各类文件,以及国家、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作为政务公开信息拟在局门户网站等公众媒体上发布的信息。
  刊物简报:是指按照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工作要求和有关规定,定期或按一定规则编辑完成,抄送各有关单位或出版发行的信息。如重庆《煤矿安全监察》,《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动态》、《重庆煤监纪检监察》,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信息摘要》、《信息专报》、《重大信息专报》等。
  转载信息:是指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门户网站维护管理人员和其它刊物管理人员,根据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在其它媒体上摘录,拟在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载体上发布和刊登的信息。该类信息必须标明信息来源和出处。
  工作信息:是指信息编撰人员报送的有关本单位(部门)或相关单位(部门)有关煤矿安全工作情况的信息。如反映本单位(部门)的工作安排、工作成效、工作思路等。
  工作交流:是指信息编撰人员根据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编撰的调研性信息或发表个人观点和见解的信息。
  约稿信息:是指根据上级部门或其它有关单位要求,限期完成并上报或报送的各类信息。
  第十一条 政务信息的报送方式及有关要求
  向重庆煤监矿安全监察局报送政务信息原则上实行计算机网络传输,通过专门的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电子文档。凡通过其他方式报送的政务信息,不予统计、通报和考评。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是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务信息报送、处理的主要平台,所有政务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都只能通过该系统报送、分发和处理。登录系统的网址为http://info.cqmj.gov.cn,或登录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门户网站(http://www.cqmj.gov.cn)后点击“政务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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