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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政务信息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审核员:负责各单位(部门)报送政务信息内容的初审及发布载体的确定和分发等工作。信息审核员由局政务值班室、局办公室各指定一名人员担任,实行A、B角,信息调度中心人员为A角,办公室人员为B角。信息审核员对政务信息及时处理和分发负责。
  信息发布员:负责对拟上报或发布到某一载体的信息下载、编辑、上传、管理及其具体录用情况的反馈等工作。信息发布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确定,如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市委、市府,发布在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主办的《重庆煤矿安全监察》、《监察动态》、《重庆煤矿安全纪检监察》等刊物简报,以及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门户网站等,都由相应的信息发布员来处理和完成。各载体的发布员根据相关文件和会议决定进行确定。信息发布员对所发布信息的文字是否正确、语句是否通顺、版面是否规范和恰当负责。
  信息发布审核员:具体负责对上报上级机关或发布在某一载体的信息编辑完成后,上报(发布)前的审核工作。审核内容包括版面是否合适、文字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舆论导向要求等。信息发布审核员原则上根据有关文件和会议决定进行确定。发布审核工作原则上通过上报(或发布)信息专用软件的审核功能进行。不能通过软件实现的,信息发布员应打印上报(或发布)信息的清样送发布审核员审核。
  第七条 政务信息工作实行联络员制度
  局政务值班室由一名负责人分管,并指定一名政务信息工作联络员,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工作日常管理和协调,并负责与上级机关的日常联系。
  局政务信息工作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一)健全政务信息基础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组织完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委、市府交办的政务信息约稿任务;
  (三)参加上级机关组织开展的政务信息理论研讨、专题调研。
  (四)负责各单位(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政务信息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经验交流等工作。
  第八条 局政务值班室应积极会同局办公室,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切实加强政务信息队伍建设,确保政务信息渠道快捷畅通、高效运转。
  第九条 政务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向局政务值班室报送政务信息。政务信息稿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规范。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文字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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