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全面开展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80%,并定期公布食品卫生量化管理A级企业名单。(20分)
抽查中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1-5分,量化分级管理率未达标扣3-5分。
7.对餐饮业、学校和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食堂进行重点监督管理。(10分)
学校、建筑工地食堂饮食安全未得到有效监管扣5-10分。
8. 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督察、有总结,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或措施。(10分)
各项工作没有方案、检查或总结,缺一项扣2分。
9.参加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及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10分)
缺席市人民政府或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会议和活动一次扣1分,不按规定报送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一次扣1-2分。
被考核部门
考 核 要 点 及 分 值
考 核 标 准
说明
市农牧局
(100分)
1.落实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职责,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修订,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每年向全市公布一次名单,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及监管工作,逐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30分)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没有进展扣5-10分;没有公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名单扣5分。
一、虽然各部门按《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各项工作,但如果工作措施不到位、力度不大或效果不明显,每项可酌情扣1-2分。 二、每一项扣分不得超过本项总分值。 三、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中效果明显,有创新,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可酌情加分,最高加5分。
2.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过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控网络。(10分)
在市场抽查中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控网络不完善扣5-10分。
3.种植业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整治,蔬菜农残合格率控制在92%。(20分)
农药源头没有采取治理措施扣5-10分;蔬菜农残控制指标没有实现,扣5分。
4.加强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管理,畜禽定点屠宰检疫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定点屠宰畜禽100%进行检疫。(20分)
在市场抽查中发现未经检疫且未经熟制的动物产品,发现一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