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新水源工程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实施山西省“兴水战略”,有效缓解我市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吕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十一五”新水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水源工程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吕梁市是一个严重缺水地区。据2005年全国第二次水资源评价,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082亿m3,人均占有312m3,不足全国平均的1/5。2005年全市总需水量为6亿m3,而供水量仅有4亿m3,供需矛盾突出,水资源紧缺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同时我市水资源开发和利用又呈失衡态势,一方面由于地下水大量开采,多数地区达到临界值,不少地区出现超采,使地下水的良性循环受到威胁;另一方面由于蓄水工程的长期欠帐,地表水开发利用程度较低,仅占可能开发利用量的14%,开发潜力还很大。因此,摆脱吕梁地区缺水瓶颈制约、破解水难题的出路,在于大搞新水源工程建设。
当前我市实施新水源工程建设正面临十分难得的机遇。首先,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兴水战略”为我市建设新水源工程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在“十一五”期间,全省将拟建35处新水源工程,预示着山西水利建设又一历史性高潮的到来。其次,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由于资金不足不能上马的水源工程现在具备了上马的经济条件;同时随着外来资本、民营资本向水利注入,水利工程建设的多元投入主体逐步发育成熟,水利工程建设的市场化运作也具备了现实性。因此,加大力度建设新水源工程既十分迫切,又现实可行。
二、新水源工程开发目标与建设项目
新水源工程开发建设总体目标:通过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一批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增加地表径流拦蓄储备,大力提高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以增加和扩大供水,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同时逐步限制对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维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良性循环,实现和谐发展。
具体目标:在全市现状供水每年4亿m3的基础上,通过建设新水源工程,到2010年使我市水利工程的供水能力净增2亿m3,达到6亿m3;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由目前的34%达到38%;地表水开发利用率由目前的19%达到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