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吕梁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局际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市劳动保障局1名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劳动保障局、市经委、市财政局有关科级干部任办公室副主任,其它成员单位1名科级干部任办公室成员。

  三、局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局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召集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调研和督促检查。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或部分成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辑《局际联席会议简报》,送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或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五)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局际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市人民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附件2:
吕梁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任小平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员:秦生茂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