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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吕梁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吕梁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7]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已建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尽快建立由劳动保障、经委、财政、国土、建设、公安、监察、司法、人行、工商、工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工作协调机构,制订工作规则,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各县(市、区)要在2007年5月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工作协调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报送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

  1、吕梁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2、吕梁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附件1:
吕梁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我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切实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吕梁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局际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统一协调,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分析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难点,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建议意见;制定本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政策措施和保障工资支付的长效制度;组织开展企业拖欠工资的统计调查和摸底,制订工作计划,根据职责分工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抓好落实;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工作情况,通报交流工作进展,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解决工资拖欠的重大问题。

  二、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及办公室设置

  局际联席会议由市劳动保障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监委、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人行吕梁中心支行等11个单位组成。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任局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组成人员。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局际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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