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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文明办、共青团上海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招募第二批上海市民政系统文明监督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文明办、共青团上海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招募第二批上海市民政系统文明监督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沪民宣发[2007]9号)


市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监督力度,保证创建质量,提高创建水平,继续发挥系统内团员青年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中的作用,强化青年文明意识教育,局文明办与局团委拟在局系统的团员青年中,开展第二批文明监督青年志愿者的招募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35周岁以下民政系统在职青年;

  2、热爱民政事业,了解民政业务,关心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坚持真理;

  4、乐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

  二、招募方法

  1、有意参加此活动的民政青年可向所属团组织报名,并填写《上海市民政系统文明监督青年志愿者信息表》;

  2、基层团组织负责汇总志愿者登记表,经基层团组织推荐、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将信息表报局团委审定;

  3、本次拟招募50名文明监督青年志愿者,对聘任者由局文明办颁发聘用证书(聘期为二年)。

  三、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1、经聘任的志愿者与局文明办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对局属各窗口单位进行督查,每年完成5份以上调查问卷,并定期向局文明办、局团委反馈调查信息;

  2、局文明办和局团委负责对志愿者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培训活动;

  3、志愿者收集的调查信息将作为文明窗口评定成绩的有效参考依据;

  4、局文明办和局团委对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适当奖励,并列入局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审范围。

  四、报名截止时间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并于2007年6月15日(星期五)之前,将名单报局团委。

  附 件:上海市民政系统文明监督青年志愿者信息表(略)

上海市民政局文明办

共青团上海市民政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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