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政府关于2007年城市绿化工作意见

  3、规范管理,巩固成果。近期,市政府将出台一系列园林绿化规范性文件,对市区绿地的移交、管护、考核、奖罚等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绿化管护标准和市、区两级绿化管理的权责,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措施。各区及各管护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做到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配套”,切实加强绿地养护管理,巩固绿化成果。
  三、考核奖惩
  2007年城市绿化工作按照“以奖代补、先干后奖、中标预支、验收补齐”的原则实施奖罚。市城建重点办、财政局、园林局负责检查考核、综合验收,报市政府审定后兑现奖惩。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1、内容:绿化资金财政预算及实际投入情况、绿地布局及增绿情况、绿化养护、执法管理等情况。
  2、标准
  (1)绿化资金:有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影响绿化与管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2)时间要求:3月底前完成增绿任务的70%,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全年增绿任务和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
  (3)规划设计:新增各类绿地乔木株行距适宜;新增或改造绿地要以乔木和大灌木为主;道路绿化尽可能栽植多排行道树,沿树穴、墙角、路边开阔地要建设块状绿地,基本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立体绿地系统;公共绿地要求景观突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实施前规划设计图纸经市园林局审定。
  (4)乔木品种规格:乔木以徐州乡土树种为主,新建道路行道树米径不小于15厘米,全冠,未截干,确保一级分枝三个以上,枝下高2.8米以上;道路补植树木规格、品种与原有树种、规格保持一致;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成片林的乔木米径应不小于6厘米,每100平方米不少于10株;居住区、单位庭院及其它绿地中乔木米径不小于8-10厘米;花灌木地径不小于2.5厘米;要广泛种植市树银杏和市花紫薇。
  (5)存活率:2007年春季施工新植苗木年度成活率、保存率不低于95%;秋冬季施工新植苗木年度保存率100%,次年夏季验收成活率不低于95%。
  (6)绿化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单位要专门配套资金、队伍,新移交的重点地段(地块)按市场化运作办法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做好道路综合整治和行道树整形修剪、缺株补植、复壮扶正等工作,及时防治病虫害,定期浇水、修剪枝叶,适时清除死树、野藤、枯枝、败叶,确保行道树树形美观、规格一致、无缺株死树。
  (7)园林执法管理:各级园林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违法毁绿、占绿行为,严格控制发案率,案件查处率98%以上,案件办结率95%以上。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