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市属国有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察的指导意见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市属国有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察的指导意见
(渝煤安监办字〔2007〕74号)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
  为了加强对市属国有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督促国有重点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国有重点煤矿逐步实现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目标,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家7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局22号令)、《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原国家局2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提出以下加强市属国有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察的指导意见,请认真遵照遵照执行。
  一、认清加强市属国有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市属国有煤矿是我市煤炭工业的骨干力量,市属国有煤矿的安全状况直接影响我市煤矿安全的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生产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经过认真治理,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特别是市属国有煤矿重大事故多发、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重大未遂事故时有发生,一些重大技术难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是当前市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总体上看,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有基础、有经验,但由于体制、结构、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安全基础管理出现不相适应、甚至滑坡的状况。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技术管理、现场管理、设备管理弱化,劳动组织管理松弛,以包代管较为普遍;安全投入不足,工作质量、工程质量、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技术管理力量不足;队伍培训缺失,不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等。必须把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住关键、抓住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改变上述不良状况。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