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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1次会议纪要及专题文件的通知

  在旅游市场管理和跨区域旅游投诉、受理方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区域间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机制。建立“黄金周”和重大节假日的旅游预警机制及重大事件信息通报、协商处理制度。
  六、加快旅游信息交流网络建设
  整合各地区旅游信息网络资源,从政府旅游网站、旅游企业网站的链接开始,建立集公众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交易和远程办公于一体的覆盖西南六省区市的综合旅游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不断扩大在东南亚及世界的影响。加强各区域旅游网站建设,进一步充实旅游信息,完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准确、及时传递旅游信息。建立健全在线旅游交易平台,发展旅游电子商务,为旅游者提供酒店预订、机票预订、旅游线路预订、网上直销、网上拼团等多项交易服务。
  七、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合作
  各方把联合宣传促销费用纳入部门财政预算,共同出资设立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六省区市旅游的整体策划和举行旅游说明会、旅游资源推介会、旅游项目洽谈会等宣传活动,对旅游精品线路和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商品、旅游交通、旅游开发项目等进行宣传与推介。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六省区市旅游市场形势分析会,每两年轮流在六省区市联合举办一次大型宣传促销活动。在全国性、国际性旅游展会和各省区市年度旅游节庆活动中,统一推出六省区市旅游精品联线。针对境外重点客源市场,联合建立境外营销机构,发展境外旅游代理商,加强对外旅游宣传促销。共同组织境内外主流媒体考察、采访和报道六省区市旅游线路、景区景点及旅游一体化进展情况。
  八、加强旅游人才培训与合作交流
  加强各方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依托四川、云南、重庆、广西建立四大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加强旅游人才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旅游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联合开展跨区域的旅游重点课题研究与学术交流。针对拟推出的旅游精品线路,及时组织编写教材,开展导游培训。建立旅游人才信息库,完善旅游人才交流机制,促进旅游人才跨区域自由流动。
  九、加快旅游发展市场化步伐
  由政府引导,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六省区市旅游企业联系会议制度,推动企业逐步成为区域旅游合作的主体。联合推出一批旅游开发项目和重点旅游企业,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景区景点的开发经营和旅游企业的改组改制。相互开放市场,支持旅行社通过参股、并购、直接设立、品牌输出等形式跨区域设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支持和鼓励优秀旅游企业跨区域连锁经营,在客源地设立分社或门市网点。支持和鼓励有实力、守信誉的旅游集团和骨干旅游企业跨区域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和旅游商品。
  十、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旅游合作
  推动六省区市与周边国家在旅游线路对接、景点开发、便利化措施和企业联手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向国家争取在六省区市省会城市、主要旅游城市及边境口岸特别是与老挝、缅甸、越南、印度、尼泊尔交界的口岸实行落地签证和 72小时便利签证,简化出入境手续,吸引更多的周边国家旅游者和扩大出境游规模。加强大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区的旅游合作开发。借助 (南宁)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由广西方牵头,邀请其他各方参加,共同主办旅游合作专项论坛,联合开展宣传促销和招商引资活动。增开区域内中心城市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国际航线,发展地方机场的包机航线和航班。
  十一、完善旅游一体化协调与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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