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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1次会议纪要及专题文件的通知

  第一,关于加快交通能源建设合作。会议认为,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西南六省区市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由于历史基础、自然条件等原因,与东部甚至中部地区相比,西南六省区市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条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仍然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十一五”是西部大开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加强区域合作,健全交通运输网络,强化能源供应保障,是提升区域竞争力,推动西南地区崛起的必要条件。西南六省区市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共同推进交通运输网络和能源保障体系建设,为加快发展夯实基础。各方应以推进西南地区骨架公路网规划建设、干线铁路新建、既有铁路和枢纽扩能改造、内河航道整治和主要港口建设、完善民用机场布局、健全物流市场体系为重点,同步推进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高速、高等级公路和铁路为骨架,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运输方式共同发展,基本适应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各方应重点围绕煤电联营、水电开发、电网建设、油气管输工程、炼化基地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统筹煤、电、气、油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各方应共同争取国家对西南六省区市交通、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第二,关于加强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会议认为,大西南地区旅游资源富集而特色鲜明,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加强西南六省区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合力打造大西南旅游经济圈,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西南六省区市坚持把旅游业作为本地区支柱产业加以重点培育,通过彼此间多年的联合与协作,初步形成具备加快发展基础的大西南旅游圈整体构架,连接大西南各区域和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大通道逐步形成。但六省区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总体水平还较低,区域内基础设施还不配套,缺乏具有竞争力的跨区域精品线路,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旅游合作的深度、广度及实效性还有较大差距。各方要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务实推动、互利共赢、联动发展”的原则,共同打造大西南旅游经济圈,实现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的新跨越。
  “十一五”要重点加强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合作,加快推进“川滇藏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渝黔滇桂喀斯特地貌生态旅游区”、“川渝黔金三角旅游区”、“渝湘黔旅游金三角”、“乌江画廊”、“川渝嘉陵江流域文化生态旅游区”、“川西高原、长江三峡、云南风情大三角旅游区”、“川陕渝红色旅游区”、“雪山草地红色旅游区”、“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旅游区”等旅游资源的联合保护与开发。加强跨省区市旅游交通路网建设,加强旅游精品联线、旅游信息交流网络、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人才培训与交流、涉外旅游等方面合作。共同争取国家加强对西南地区跨区域旅游规划的指导和协调,并对西南地区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给予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三,关于共同构建统一开放市场。会议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合作加快发展的背景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的大西南市场已成为合作各方的共同选择。各方将根据本届会议签署的合作协议,重点围绕培育区域专业市场、资本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等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构建区域一体化市场体系;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工商行政、建筑管理等专项合作领域,构建区域一体化合作体系;建立部门和行业对口合作、知识产权保护、重大合作项目协商等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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