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钱塘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浙环发[2006]83号)
杭州、金华、衢州市人民政府,萧山、东阳、义乌、永康、浦江、江山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局编制了《钱塘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试行),经省政府同意,先在钱塘江流域的萧山区、金华市区、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江山市试行。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你们按照该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当地具体实施方案,将排污总量控制和削减计划分解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坚持“治旧控新”,严格排污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钱塘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试行)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钱塘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控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现钱塘江流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在钱塘江流域部分地区试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钱塘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全流域水环境质量。
二、排污总量控制目标
钱塘江流域试行排污总量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是指 CODcr(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两项指标。
近期目标:到2007年,流域水质达标率达60%以上,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70%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85%以上。
中期目标:到2010年,流域水质达标率达85%以上,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远期目标:到2020年,流域水质全面达标,城镇及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水域富营养化状况全面改善。
为达到上述总目标,本方案制定了各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分年度目标,见附表1(附表本刊略)。
三、排污总量控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