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各类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幼儿购买意外保险,发展学生平安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五、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保险业可持续发展机制
各保险公司要牢固树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立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政府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解决保险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
加快保险业创新步伐。大力加强保险业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发展高科技保险,努力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积极推进建筑工程、项目融资等领域的保险。支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和民营企业保险。创新保险销售渠道,稳步推广新的营销方式。发挥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和产品开发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更加专业和便捷的保险服务。认真研究现行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积极向各保险总公司争取有利政策,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保险公司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始终坚持投保自愿和诚信经营的原则,守合同、重信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误导欺诈客户等问题。积极推进保险条款通俗化和服务标准化,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理赔服务标准。加强保险营销员教育培训,提升营销服务水平。
进一步深化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健全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建立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保险企业。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转变保险业增长方式,努力实现速度、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实施人才兴业战略,深化保险业人才体制改革,优化人才结构,建立高素质的保险人才队伍。
六、加强和改善监管,切实防范化解保险风险
加强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事关保险业稳定运行和经济金融安全。湖北保监局要切实履行全省保险业行政管理和监管职责,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不断完善以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为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制度,不断增强引领全省保险业发展和防范保险业风险的能力。加强对全省保险业发展的规划,统一保险市场准入标准,积极做好市场主体的培育和保险条款费率的监管,促进保险业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科学的保险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要规范行业自保、互助合作保险等保险组织形式,整顿规范行业或企业自办保险行为,并统一纳入保险监管,防范通过商业保险非法集资和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