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发[2006]14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
公务员法顺利入轨运行的重要保证,对于明确实施
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范围、方法和步骤,规范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湖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报告。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06年8月5日
湖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结合湖北实际,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明确政策,依法管理,稳步推进
公务员法顺利入轨运行。通过 3到5年的努力,在全省基本建立起配套法规完备、管理机制健全、充满生机活力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公务员制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湖北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