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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概况》编修工作方案和编修大纲的通知

  五、编修工作进度
  2007年1月下旬,各单位根据编写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开展工作。
  2007年4月上旬,各单位将编修的稿件报编辑委员会和编写领导小组。
  2007年4月中旬,由各单位执笔人参加,进行集中改稿。
  2007年4月下旬,征求有关专家意见。
  2007年5月上旬,汇总专家意见,再次进行修改。
  2007年5月下旬,编写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召开审稿会,并将审改后的二稿初印成册,送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各地(市)、各部门征求意见。
  2007年6月上旬,编写小组召集部分撰稿人员集中改稿,6月20日前完成改稿和专家评审工作。
  2007年6月下旬,报编委会审核。
  2007年7月初,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会议对《概况》(修订版)进行终审,并报国家民委。
  2007年7月中旬,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概况》编修工作总结大会。
  六、编修工作具体要求
  为了更好的完成编修工作,一是各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确定一名文字能力强、熟悉本行业有关情况的工作人员参与编修全过程,人员一旦确定原则不再作调整,后期工作不换人;二是各牵头单位要按照编修大纲的编写标准和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协作单位,并负责撰写每章的概述;三是各协作单位除完成本系统编写任务外,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西藏自治区概况》编修大纲
(2007年1月10日)

  上世纪80年代,根据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民委的决定,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1983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民宗委组织了一批专家学者编写并于1984年出版了《西藏自治区概况》。该书系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一,属于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
  1984年版《西藏自治区概况》记述了西藏和平解放30年来各项事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歌颂了党的民族政策在我区的伟大实践。该书以个人的研究成果为主,以当时所能收集到的资料,概述了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其中引用的资料和数据截至时间为1980年底;在叙述上采取了夹叙夹议的方式,各个章节由不同编写人员编写,其语言风格和文体不统一。
  由于多种原因,1984年后对《西藏自治区概况》未再进行修订。因此,自西藏和平解放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的特殊关怀和全国兄弟省(区)市的无私支援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实现“一个转折点,两个里程碑”重大转变,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发展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在该书中无法完整反映,需要重新编修。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尽快修订<西藏自治区概况>的函》(民办函〔2006〕260号)精神,为做好《西藏自治区概况》(以下简称《概况》)编修工作,特制定本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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