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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概况》编修工作方案和编修大纲的通知

  (编委会和编写领导小组行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代章)
  (三)编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编写小组、专家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宗委(行文由民宗委代章);编写小组、专家小组设在自治区社科院(行文由社科院代章)。
  1.办公室
  主  任:刘 志勇 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
  副 主 任:才旦朗杰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
  郭  俭 自治区民宗委民族处处长
  工作人员:李浩、唐海洲、仁增措姆、向国安、索娜白姆
  2.编写小组
  组 长:孙  勇  自治区社科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副组长:车 明 怀  自治区党史办主任、方志办主任
  成 员:巴桑旺堆、阿旺次仁、倪邦贵、王代远、次仁加布、保罗、张昊鹏、郭东红、肖小康、杨亚波、徐伍达、项智多吉
  3.专家小组:
  组 长:吴 健 礼
  副组长:次旺俊美、何宗英
  成 员:恰白·次旦平措、平措次仁、陶长松、王太福、韩书力、格桑益西、次仁平措、仲布·次仁多杰、次仁班觉、许广智、雪康·索朗塔杰、普布次仁、顾茂芝、舒润生
  三、各级组织机构的职责
  (一)编辑委员会的职责
  按照国家民委总修订编辑委员会的要求,全面负责编修工作,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抓好此次编修工作,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做出决定。
  (二)编写领导小组的职责
  按照编辑委员会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召集有关会议,指导审查各阶段工作,协调督办编辑委员会下达的任务;负责审核工作经费的使用;领导办公室、编写小组和专家小组的工作;审核提交编辑委员会的编修文稿。
  (三)编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按照编写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承担各种会务工作,起草会议领导讲话稿;承担编写人员下乡调研协调及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文本印制工作;承办有关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四)编写小组的职责
  按照编写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并承担《概况》的文本编修工作;负责召集《概况》文本编修的工作会议;负责征求地(市)、各部门的修改意见;负责组织专家对编修文稿进行讨论修改;提交《概况》送审文稿。
  (五)专家小组的职责
  按照编写领导小组的要求,参与《概况》文稿的统稿工作;对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和意见;负责审议《概况》送审文稿。
  四、编修原则
  在“基本保持原貌,统一体例、版本,增加新内容”的总原则下,以补为主,重点补充改革开放以来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内容(增补资料截至2005年12月底,青藏铁路建成通车等重大历史事件可突破2005年的时间界限)。
  最终《概况》的字数控制在50万字左右,专配地图、区位图和30张照片,并附10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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