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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的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的意见
(藏政发[2007]12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发〔2005〕12号)明确提出,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到“十一五”末要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为改善我区农牧区通信条件,加快农牧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全力配合信息产业部实施的“村村通电话”工程,完成中央交给我区的光荣任务,现就加快推进我区“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村村通电话”工程是国家为了加快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乡村的通信发展,服务“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而实施的重要工程。在我区加快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尤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加快“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目的就是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交流信息、互通有无就成为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我区农牧区自然条件差、农牧民生活水平仍然不高的情况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从根本上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符合全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二)加快“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通过“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可以改善农牧区的生产生活环境,转变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十五”以来,我区通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基本覆盖主要交通干线、重点旅游景点、全部县乡和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镇,“县县通光缆、乡乡通电话”目标提前实现。但由于特殊的自然和历史原因,特别是由于市场狭小、地域广阔、经济相对落后、住户较为分散、施工难度大等条件制约,我区农牧区的电信发展与全国平均水平有很大差距。截至2006年底,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例仅为52.9%,低于全国村通率46个百分点。因此,加快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逐步消灭信息贫富差距和数字差距,在我区显得尤为紧迫、艰巨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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