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京奥运火炬接力珠峰传递西藏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7]24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北京奥运火炬接力珠峰传递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为了积极支持配合北京奥运火炬接力珠峰传递活动相关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北京奥运火炬接力珠峰传递西藏区领导小组。现将具体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甲热?洛桑丹增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刘 真 学 西藏军区副司令员
德吉卓嘎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沈 开 运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姬 嘉 自治区体育局局长、中国奥委会执委
许 成 仓 拉萨市副市长
阿 旺 日喀则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成 员:张 江 援 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顿珠多吉 自治区外宣办主任
宋 炳 林 自治区外办副主任
尼玛次仁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喜 乐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丹增曲扎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辛 高 锁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赵 一 平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李 维 星 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张 学 军 自治区通讯管理局副局长
布 阿 牛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索朗江村 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卓 珠 武警西藏总队副参谋长
桑 珠 日喀则地区定日县县长
措 姆 西藏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
张 明 兴 西藏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桑 珠 西藏登山队队长
尼玛次仁 西藏登山综合培训中心主任、登山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体育局,德吉卓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姬嘉、措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落实西藏区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安排、联络、协调北京奥运火炬接力珠峰传递西藏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