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
(湘政办发[2007]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招投标资格审查制度
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资格审查制度,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应一视同仁,不得因地域、行业、所有制不同而加以歧视。
(一)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简易工程项目,不得限制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潜在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或设置其他不合理的限制条件。
(二)对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以及项目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较多、需要限制数量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8-12家合格投标人。
二、规范招投标评标活动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推行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确保评标活动的公正、公平。
(一)严格国有投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简易工程项目,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和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只派1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
(二)对简易工程项目,招标人可只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只进行合格性审查,采用最低价中标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人,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包括工程合理价为主要内容的招标文件发售给投标人,投标人响应并按规定要求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合格后,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
(三)对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对技术标只进行合格性审查,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即: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的为废标;将投标控制价以下的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后,下降若干个百分点(具体比例现场随机确定)作为评标基准价,以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