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加快解决我区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周转房意见的通知
(藏政发[2007]22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加快解决我区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周转房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解决我区地(市)级
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周转房的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近年来,为切实改善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条件,自治区通过政府投资、自筹资金和援藏资金等多种渠道建设了一批干部职工周转房,干部职工住房紧张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由于我区现有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周转房大多数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标准低、功能配套设施不全,大部分现已破损严重,需要改造和建设,机构改革和业务新增、新分配大中专学生等人员的增加,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周转房缺口逐渐加大,供需矛盾仍较突出。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发〔2005〕12号)精神,加快解决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周转房建设的总体思路
解决我区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周转房问题的总体思路是:集中财力、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全面实施。向高海拔艰苦地区适当倾斜,采取统(代)建形式进行建设。通过这次建设,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周转房供需将达到基本平衡。今后国家安排建设资金时,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进行建设。
二、需求测算
据调查,目前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总编制人员21492人,考虑双职工户、在职干部购买退休房和部分干部职工在父母家居住不需安排住房等因素,此次按每百人新增23套住房计算(阿里、那曲按每百人新增26套住房),需建设5050套周转房。按每套住房平均80平方米考虑,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周转房总建筑面积为40.4万平方米。
我区房建工程造价因材料运距、人工费用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每平方米造价拉萨1100元,山南、林芝1150元,日喀则、昌都1200元,那曲1350元,阿里1500元,加上附属设施及给排水费用等因素,按此计算,地(市)级周转房面积40.4万平方米,需投资487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