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办发[2007]4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是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任务的第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全面完成8件实事,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湖南,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3月29日
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
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2007年继续为人民群众办好8件实事。为确保8件实事的全面完成,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8件实事
一是健全覆盖全省农村的公路网络。建成县到乡镇公路1500公里;建成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18000公里;洞庭湖区畅通工程桥梁建成通车3座。
二是健全覆盖全省农村的通信和流通网络。新增通电话自然村1000个;全面实现农村乡乡能上网;解决农村广播电视盲区100万人听广播、看电视的问题;建设5000家标准化乡村农家店。
三是实施覆盖全省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除率达到100%。
四是健全覆盖全省农村的卫生服务体系。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450所;在99个县市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五是完善覆盖全省城乡的污染治理体系。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44%和50%;新建(筹集)城镇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新建农村沼气池15万口,其中扶贫建池3万口;解决农村15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六是完善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城市“低保”资金按规定标准拨付到位100%;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建、扩改建乡镇敬老院200所。
七是健全覆盖全省城镇的就业和社会保险体系。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5万人;积极帮助2.2万多户县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新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