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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建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达标活动的重点是预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的各项措施。一是加强对深基础开挖施工的检查;二是加强对脚手架支撑体系的检查;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洞口、临边防护检查;四是强化施工吊篮、升降机的安全管理。

  3、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市建委制定的达标评分表对施工现场进行评定。

  4、所有施工现场必须100%达标。

  (四)开展安全进工地活动

  针对当前施工人员整体安全意识薄弱的状况,市建委编写印刷了施工现场事故案例,专门为施工人员制作了安全生产常识教育片。6月初市建委将事故案例和教育片送进工地并举行赠送仪式。

  (五)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研讨会。6月底针对典型的安全事故,组织部分企业经理、项目负责人开展“我与安全”研讨会。通过研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

  (六)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充分利用“农民工夜校”形式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现场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

  1、企业负责人要参加一次“农民工夜校”培训活动。

  2、企业负责人要参加一次安全技术交底活动。

  3、学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相关文件、消防安全知识等。

  4、组织观看建筑施工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片。

  5、对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从事施工作业。

  (七)发挥群众监督在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1、施工现场人员每50人设1名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人员少于50人的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长要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每个作业班组必须设1名以上的群众监督员(人数较多的班组每10人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

  2、群众监督员上岗期间,佩戴统一的黄底红字“安全群众监督员”袖标。

  (八)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典型单位现场会。各区县建委、各施工企业要选取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参观学习,以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要选取安全生产管理落后企业、项目部,通过现场会进行批评教育,达到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的效果。

  (九)召开六月份安全事故通报会。对“安全月”期间的典型事故进行通报。

  (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优势,与市安监局联合开辟《直击安全现场》专栏,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成绩及时宣传,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对建筑施工工地开展安全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1、市建委对每个区县检查工地个数不少于5个。

  2、各区县建委对辖区内的工地应进行100%检查,确认每个工地达标。

  3、企业对施工现场进行100%检查

  (二)认真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各施工企业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多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时、准确反映安全月活动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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