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建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京建施[2007]466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200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市建委定于2007年6月在我市建委系统开展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建设部“关于开展200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200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为确保建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要把“安全发展”意识融入到首都的发展建设工作之中,使“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整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领导要组织好并亲自参加“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并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积极支持。
二、活动组织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全市安排的活动。如: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竞赛等。二是市建委组织的活动。如: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赠送安全生产光盘、警钟长鸣书籍、安全生产研讨会等。三是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开展的活动。如:施工现场宣传站、对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等。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1日)活动。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施工现场要在明显位置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和彩旗,利用板报、专栏、图片、广播等方法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重点地区设立宣传站,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
(二)积极参加全市安全科普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组织优秀专业人员认真做好竞赛的准备工作。
1、市建委组成竞赛活动组,制定竞赛规则,确定竞赛内容范围,确定竞赛试题,确定竞赛时间。
2、以各区县建委、各大集团总公司为单位,通过选拔组成一个队,参加10月份市建委组织的竞赛活动并选拔出代表北京市建委系统参加全市的竞赛活动。
(三)在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6月份全市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达标活动。(见附件)
1、从6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开展达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