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认真开展200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京商办字[2007]15号)
各区县商务局、各商业服务业企业、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200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京安监发〔2007〕68号)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形势和重要性,切实践行“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突出宣传教育、突出全员培训、突出应急演练、突出执法检查,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努力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推动“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人心,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两个主体、两个责任制”的落实,为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迎接2008年奥运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200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
综合治理,保障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连着你和我。
三、活动时间
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开展。部分全市性活动6月份正式启动,年底前结束。
2007年6月10日为全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形势,普及安全生产法规及应急科普知识。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200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通知》精神,结合贯彻落实《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
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从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上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唤起全市商业服务业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打好基础。各区县商务局要主动配合本区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做好咨询日的组织筹备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各商业服务业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良好社会氛围中,通过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的意识深入人心、知识落实到所有职工、制度落实到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系统认真地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