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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教发〔2007〕9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局),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长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

  附件:长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二ОО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长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
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全面开展新-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教师字〔2005〕9号),推进以“一德三新”为重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精神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育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以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为依托,以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运用教育技术,优化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专业化水平为目标,按照“培训、考试、认证”一体化的要求,全面实施新一轮全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为推动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和任务
  从2007年起,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完成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全面提高教师应用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现代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整合,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开展基地认证工作
  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条件与要求》,以教师进修院校为主,组织开展市、县级培训基地的认证工作。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实施,通过“三网结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灵活、开放、规范的培训体系。
  --开展各级各类培训,组织统一考试
  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技术骨干培训者和骨干教师的培训,积极推进全员教师的培训工作,平稳推进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做好与2000年开始的信息技术培训、英特尔未来教育等相关培训的衔接和整合,组织培训合格教师有计划的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水平考试。获得相应等级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证书。逐步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与教师资格认证、职务晋升和评优选先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促进教师提高教育技术能力的激励机制。
  三、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全体教师(教研员)以及学校的管理人员。
  四、工作原则
  在我市“十五”期间实施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和英特尔未来教育师资培训项目的基础上,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规划,加强管理,稳步实施。坚持开放、高效的培训与统一、规范的考试管理相结合,积极推进培训手段和方式的创新,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运用教育技术的能力。
  五、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 “长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领导小组。
  组 长:周国韬
  副组长:孙久山 韩 松
  组 员:贺 松 汪 涵 钟志军 孙 馨 王秀珍 朱烘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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