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加快城乡电网改造步伐。积极推进湘西自治州电力体制改革,理顺电力管理体制,加强电网规划、建设和管理。重点支持花垣等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完善220千伏主网,增强湘西自治州电网的吞吐能力。适当超前建设湘西自治州城市配电网,继续加强农村配电网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增强湘西自治州城乡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根据湘西自治州周边地方的电力市场情况,实行与之相适应的灵活电价机制。
13.抓好通信网络建设。支持湘西自治州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宽带网络工程、电子政务及公共信息网建设工程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快电话网、光缆传输、移动通信、数字电视无线地面接收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乡乡通宽带、行政村村村通电话以及交通干道、旅游区和城区移动网无缝覆盖的目标,逐步提高自然村通电话的比例。
四、搞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4.强化生态建设。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加快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并重。继续支持把湘西自治州列入国家西部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实施区,把湘西自治州重点生态公益林纳入国家和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范围,优先启动湘西自治州石漠化和崩岗等水土流失治理。支持速生丰产林建设,湘西自治州新造林贷款优先申请国家财政贴息。工业原料林建设项目由湘西自治州进行可行性审查。尽快启动308省道阿拉营--凤凰段、209国道凤凰--永顺青坪段绿色通道建设。新建吉首红枫省级森林公园。继续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加强农村节能工程建设和新能源开发,支持沼气池、两省灶等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积极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加快发展农村小水电,积极推进以电代燃料工程建设,争取纳入国家试点。
15.搞好环境保护。全面治理环境污染,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和生产工艺,实现工业“三废”达标排放。支持吉首市环境污染治理和龙山、永顺、花垣、保靖、泸溪、古丈等县以及吉凤经济开发区的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整体列入国家建设计划,搞好武水、酉水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尽快实施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程,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对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支持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和预警体系建设。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和其他环保资金安排向湘西自治州倾斜,省集中的排污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对湘西自治州实行倾斜。加大对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
五、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