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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支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二、大力发展优势产业
  4.着力培育工业支柱产业。结合湘西自治州自身优势,按照政府引导和企业主导相结合的原则,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一批核心企业,打造一批拳头产品。集中力量突出发展农产品和矿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电力能源、建筑建材等产业,重点支持酒、烟草、肉制品、茶制品、植物油、果王素、茶多酚和锰、铅锌、铝、钒等产品的发展。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指导做好湘西自治州的产业发展规划,搞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支持范围。对已经纳入省“十一五”规划和湘西地区发展规划的产业发展项目,要加强调度衔接,确保项目及早竣工投产。在工业项目资金上要予以倾斜,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包括实施“小巨人”计划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扶持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给湘西自治州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省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把湘西自治州作为支持重点。对省规划内产业项目的贷款予以贴息,并在引导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推进创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建设,支持湘西自治州每个县市建立1个工业园区,对省级以上(含省级)工业园区的主要道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省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效益良好、手续完备、资金落实的项目,省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指标上予以倾斜,有关项目收费予以优惠。
  5.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基本口粮自给率。按照产业化的思路,支持优质柑桔、优质绿茶、烟叶、猕猴桃、高山返季蔬菜、双低油菜、中药材等高效经济作物基地建设,支持湘西黄牛、山羊等草食动物及库汊精养名特优水产品养殖业的发展。优先支持湘西自治州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和品牌培育,重点扶持一批成长性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和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省每年安排的农业项目专项资金对湘西自治州倾斜,积极支持湘西自治州向国家申报农业项目。
  6.积极支持发展旅游业。重点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和生态绿色旅游,加快培育壮大旅游支柱产业。突出凤凰、德夯、猛洞河(栖凤湖)、里耶四大旅游板块,打造“神秘湘西”和“魅力湘西”旅游品牌。加快旅游重点县市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吉首市和凤凰县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旅游强县。支持湘西自治州旅游景区(点)建设,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支持开发大型民族文艺节目。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湘西自治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行旅游开发扶贫。建立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发展民族旅游业。
  7.大力发展边境民族贸易。充分利用湘西自治州地处渝、鄂、黔等省结合部的区位优势,加强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一批传统商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商品购物中心,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把吉首市建设成为我省西部地区重要的商品集散中心,省第三产业引导资金予以重点支持。继续执行和落实好国家“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品生产企业在贷款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民族贸易网点建设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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