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
(湘发[2007]5号 2007年3月27日)
中医药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也是我国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中华文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对世界文明的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中医药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保障人民健康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中医药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中医药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医药的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我省中医药的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中医与中药协调发展的原则,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为目标,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与产业体系为基础,以提高中医药队伍素质与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体制与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为保障,全面实施“惠民工程”、“创新工程”,大力推进“名医、名药、名牌”战略,加快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的有效性和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
2.主要目标。到2010年,覆盖全省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水平与可及性大幅提高,队伍素质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对经济的贡献率显著增加,在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建设好一批高水平、现代化的综合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改造任务,使全省50%以上市州级以上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7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基本完善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使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诊室)和中药房达到建设标准,8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建立较完善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和制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建立较先进的中医药科技创新技术平台,取得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科研成果;构建较完整的中医药产业链,全省20%以上的中药材生产通过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打造一批知名的中药企业和名牌产品,使全省中医药产业总产值增长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