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以产业节能为重点,以企业节能为主体,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调整经济结构为根本,以加快技术进步为关键,以依法节能为保障,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强化宣传、厉行节约,努力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和公众主动参与的格局,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4.3吨标煤下降到3.22吨标煤,下降25%,年均下降5.6%左右。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使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带动行业节能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十一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800万吨标准煤左右的目标。
三、突出抓好节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一)改革采煤方法,提高煤炭生产资源回收率。 实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合理整合现有资源,严格开办煤矿标准,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加快采煤改革步伐,推动全市煤矿由炮采向机采、综采转变,使全市煤炭回采率达到60%以上。其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低于75%,中厚煤层不低于80%,薄煤层不低于85%。煤炭的洗选率达到70%以上;从能源生产源头减少能源浪费和损耗。
(二)电力生产、输配与热力改造工程。 重点实施降低发电煤耗、厂用电率和减少输(送)系统网损率。优化发电机炉结构,加强辅机系统改造,推广背压气轮机拖动等节电新技术。火电平均供电煤耗由“十五"期末395克标煤/千瓦时降到“十一五”期末360克标煤/千瓦时以下。厂用电率由10%左右降到6.2%以下。推广热电企业集中供应压缩空气和分布式热电冷三联供等节电新技术。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逐步淘汰能耗高的老旧设备,降低电网网损。
(三)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针对在用锅炉单台容量小,设备陈旧老化,运行效率低的问题,采用高效、低污染工业锅炉替代低效落后锅炉,推广采用粉煤和水煤浆燃烧、辅机系统等节能先进技术,扩大集中配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应用范围,加强对中小锅炉的科学管理,使燃煤锅炉效率提高5-8个百分点。
(四)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在冶金、建材、化工三大重点用能行业,推广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工业窑炉推广余热再利用;钢铁联合企业实施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连铸连轧、热装热送等新工艺、新技术,以及转炉煤气回收发电。鼓励水泥生产企业采用中低温纯余热回收。鼓励化工行业采用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中小型合成氨采用节能设备和变压吸附回收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加强各种余热回收利用。
(五)节约和替代石油。“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建立以煤气化为核心的多联产能源系统,发展水煤浆、煤层气、洁净煤、替代燃料油技术,焦炉煤气制甲醇及醇醚燃料技术,完善车用醇醚燃料技术标准和加油站管理配套措施。加快醇醚代用燃料推广和煤炭液化工程实施进度,节约替代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