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汾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汾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发[2007]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全面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市政府制定了《临汾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临汾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规范非煤矿山生产秩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频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关于做好200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非煤矿山9项重点整治工作要求,以消除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非法开采为重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源头治理,坚决取缔非法开采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全面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组织领导
  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非煤山安全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安监、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监察、环保、劳动保障、中小企业、电力等部门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三、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采秩序和管理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频次,将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四、专项整治的重点和措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