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06年主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06〕3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严格控制主城区尘污染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市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06年主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七日
重庆市2006年主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05-2010年)的通知》要求,从管理、监督、执法等方面充实、优化、整合建筑监管资源,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五项强制性规定”措施,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千方百计确保2006年主城蓝天行动目标得以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和扬尘控制有关强制性规定,主城区90%以上建筑工地达到市建委施工扬尘控制“五项强制性规定”要求。
(二)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监督管理机构。
(三)创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100个,创建施工扬尘控制先进企业20家,创建平基土石方施工扬尘控制示范工地10个。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在原有的施工扬尘控制五项强制性规定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和分析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并从场内地坪硬化、施工过程控制、平基土石方施工湿作业控制等三个方面进一步细化相关标准:一是对施工区域内所有车行道路的硬化效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单独设置高压冲洗设备、蓄水池,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杜绝带泥上路;三是施工现场内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彩条布对裸露地面及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进行覆盖处理;四是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时必须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五是拆除临设时,施工单位必须在临设外围单独设置临时围挡后方可进行拆除;六是在工程主体施工过程中,注意易撒漏物质的运输管理,做到工完场清,定期进行保洁,消除各种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