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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徐林局长在全省安监局长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五)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和规章体系建设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做好《浙江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浙江省机场净空环境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办法》立法立规工作。
  制定《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实施办法》、《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审查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相关重点行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省人大要求,制定方案,作出部署,继续做好去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
  加强基层执法检查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安监干部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的理念,树立干净干事、廉洁执法的风尚。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指导,解决执法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深入推进和实施安全管理标准化工程,加强各行业部门协调,研究制订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及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的政策措施,明确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通过强制标准的执行,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继续做好机械、电力、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相关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的推进工作,全面推行标准化安全管理台帐,规范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为重点,总结推广瑞安等市、县乡镇安监机构、执法队伍建设和嘉善、绍兴等县的村居“六员合一”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和监察执法队伍,完善村(居)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不断扩大安全监管覆盖面。以“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一览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平面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台帐、一个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等“五个一”为主要内容,规范乡镇、村居基层安全监管制度、工作机制。
  (七)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统一的标准,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摸清底数,开展安全评估、评价,分门别类登记建档,基本完成全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通讯技术和现有的网络资源,逐步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网络,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有效连接。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系统,为应急救援提供全面、快捷、科学的决策信息。
  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着重抓好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内部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2007年全省高危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制订率争取达到100%;依托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省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各地整合现有资源,从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省级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八)大力推进和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加大安全投入,加紧建设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一期工程项目,加快相关监督、管理软件开发、调试和正式运行,制定全省安监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包括应用标准、数据标准和传输标准)。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实际,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工作,建立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数据库,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提供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监管手段现代化。
  制定科技兴安三年发展计划,明确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的布局和技术支持的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新技术研究,积极争取相关科研经费支持,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在有条件的企业推广应用集散控制(DCS)等现代化控制技术和自动化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高危行业的主动防范技术水平。
  不断深化技术防范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设备,全面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九)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照《决定》和省编委办的要求配齐、配足安全监管人员。进一步理顺各级安监部门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地建立乡镇和村(居)安全监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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