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去年上半年,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8号),在浙政发(2004)21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工作又提出了18条要求,有力推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的形成发展。
(二)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去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并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作为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主动配合,抽调了一批安监干部、专家和企业业务骨干,随同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公安、消防、交通、建设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自觉对照安全生产法规,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经费投入、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力度等方面工作的自查自纠。据统计,全省共组织了7万余人次参加检查,检查单位8.5万余家,发现隐患3.2万余条,下发整改指令书或整改通知书2000余份。
按照省人大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各地针对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加强整改。省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列出省、市、县(市、区)负责督办整改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这些隐患绝大部分已完成整改,还有一些仍在整改之中。
针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部署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2006行动”,突出人口密集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限期搬迁、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置池、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储罐或生产作业场所实施挂牌开展和专项安全评价等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实行事故警示牌挂牌。在“2006行动”中,全省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8941家,查出隐患9687处,完成隐患治理9365处。对14家去年以来发生事故的单位实行了事故警示牌挂牌。自开展“2006行动”以来,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在省人大的重视支持下,加快推进了《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进程。通过反映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了《条例》的内容,《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于去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我们依法行政、从严监管创造了条件。
(三)认真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加强社会宣传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习近平书记和吕祖善省长多次对安全培训作出重要批示,全省安监部门认真贯彻省领导的重要指示,将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作为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治本措施,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省局制定了实施全员安全培训规划,统一编写培训教材,制作培训光盘、培训师资力量,并加强对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和督查。各级安监部门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全员培训工作,全年完成了对1000多万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培训。全员安全培训取得明显效果,得到国家安监总局的充分肯定。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认真组织好法定安全生产培训,去年全省共新训、复训、普训企业主要负责人20.5万名、安全管理人员55万名、特种作业人员25万名。
在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征文和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万份。省安委办还组织省级有关部门,联合10家新闻媒体在全省开展了首次“安全生产千里行”活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正反典型。通过这些活动,宣传了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了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岗位技术能手”、“安全知识竞赛”等群众活动。去年全省共有4万余家企业共480余万职工参加“安康杯”群众性安全竞赛活动,积极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其中有100家企业、60名个人受到省里或全国表彰,并有8家企业被树为“安康杯”竞赛活动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