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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进行明察暗访。各级评议办、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部门内设处室及基层单位,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每季暗访一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市评议办对暗访情况要制作成录像片,组织有关部门观看,进一步引深评议工作。
  3、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主要有集中组织和自行组织两种形式。集中组织,由评议办围绕评议主题,确定参评部门,在媒体发出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梳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政风行风面对面现场做出答复。市评议办要集中组织大型民主听证对话会活动。自行组织,由参评部门针对政风行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评议主题,组织群众代表、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现场听证对话,要求议题集中,准备充分,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举办民主听证对话会,要严格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评议内容、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问答、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市直重点评议部门的民主听证对话会方案要提前报市评议办。
  4、整改反馈。整改反馈是政风行风评议的关键环节,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各参评部门要立查立改,当场承诺,限期反馈。对通过日常热线电话和节目组反映的政风行风问题,省、市评议办要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转交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处理结果要报省评议办审核后,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反馈。对落实不到位或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市评议办要与节目组跟踪督办,深究原因,实行责任追究。
  5、建章立制。各参评部门要通过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由外力推动向自觉推动转变,积极建立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靠制度约束、靠工作衡量、靠群众评价的评议氛围。
  (三)问卷测评、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11月1日至2007年2月30日)
  1、测评考核计分比例:一是以群众问卷测评为主,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70%和30%的比例计入总分。二是以基层考核为主,重点评议单位以主管部门的基层对待,从下至上按60%和40%的比例计入总分。三是以日常考核为主,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按70%和30%的比例计入总分。
  2、问卷测评办法。全省问卷总数为10万份,由省评议办统一设计,各市自行印制。问卷测评主体及比例为:各类企业和业户占50%,社会各界服务对象占40%,政风行风监督员占10%。问卷测评主体的选择为随机抽样。测评的方法为市、县分别集中组织,现场填票,当场密封,由省评议办委托统计部门分别进行汇总统计。领导直评由市评议办组织,在各县(市、区)四大班子成员中随机抽取10%,以问卷的形式直接评议省直参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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