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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指导方针
  工作目标: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工作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和滥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
  工作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部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三、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
  这次全国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21世纪之初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文化普查。通过普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状况及生存状态的全面了解,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的基础。普查工作意义重大,所有工作人员要有足够认识,以积极、负责和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完成这一光荣任务。
  各县(市、区)要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一部署、有序进行。要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类别制定普查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普查工作队(或工作组)开展非物质文化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要通过普查,确定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类别、形态和蕴藏状况、流布地域、传承范围、传承脉络及嬗变情况以及采集历史;通过普查,发现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较多的讲述者、传承者、表演者,从他们的讲述和表演中记录、采集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通过普查,记录或录制各类民间作品和民间技艺,以及岁时节日、庆典仪式、风俗习惯、民间信仰等习俗现象。
  在普查中,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要使普查所获资料(文字、图片、音像、实物)得到标准化和序列化的登记、存档、保护。普查成果的规模化、系统化、制度化、档案化是我们真正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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