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14个县市区所在城区、大运高速公路沿线县市区和汾河干流沿线县的重污染行业进行集中整治。按照《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实施专项清理整顿的决定》(晋政发〔2004〕17号)对焦炭行业建设和生产的合法性、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清理清查并逐户核实。对处于环境敏感区域之内(城市规划区2公里以内、居民聚集区1公里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和干线公路、铁路两旁1公里范围内、生态保护区内、自然保护区内、水资源保护区内、“两控区”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法下达停产关闭决定通知,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拆除生产设施,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五停”措施;对处于非环境敏感区域的,但没有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化产品回收设施,或虽有设施但运行不正常的,应责令限期整改,保证正常运行;对严重超标排污、整改措施不落实的重点超标排污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各县市区要选择一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将对重点超标排污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设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对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白培中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天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书记
孟元勋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郝 亮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爱生 市经委副主任
王宝贵 市环保局副局长
韩建生 市纪检委常委
郭忠礼 市工商局副局长
甄建勋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占元 市安监局副局长
仝计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卫民 市建设局副局长
樊林威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耐平 市电业局副局长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
办公室主任:王宝贵(兼),副主任:赵文光(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办公室电话:0350-3122926(兼传真)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治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